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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交流] 谈谈化药3.1 3.3及2类申报

在其他看到一个不错的帖子,对于3.1 3.3及2类是如何区分的,感觉很多人只能具体到某个项目,却不能真正理解其内涵。
看到一个比较不错的解释
如果国外和国外某药均有片剂,却都没有注射剂上市,申报注射剂就属于2类。
如果国外有片剂和注射剂,而国内仅有片剂,申报注射剂就属于3.3
1. 这种说法大家是否认同?

另外对于3.1有人说,如果国内无原料和该剂型,而国外有该原料和该剂型,国内申报该原料和该制剂就属于3.1
2. 是否是说3.1类就是申报原料+制剂?
3.对于国内已有该原料,但是无该种制剂,申报原料+制剂是否属于3.1?单独申报制剂是否属于3.3?

4. 3.3中的改变给药途径仅仅是指改变国内已有的给药途径?



备注
化药注册分类

一、注册分类
  1.未在国内外上市销售的药品:
  (1)通过合成或者半合成的方法制得的原料药及其制剂;
  (2)天然物质中提取或者通过发酵提取的新的有效单体及其制剂;
  (3)用拆分或者合成等方法制得的已知药物中的光学异构体及其制剂;
  (4)由已上市销售的多组份药物制备为较少组份的药物;
  (5)新的复方制剂;
  (6)已在国内上市销售的制剂增加国内外均未批准的新适应症。
  2.改变给药途径且尚未在国内外上市销售的制剂。
  3.已在国外上市销售但尚未在国内上市销售的药品:
  (1)已在国外上市销售的制剂及其原料药,和/或改变该制剂的剂型,但不改变给药途径的制剂;
  (2)已在国外上市销售的复方制剂,和/或改变该制剂的剂型,但不改变给药途径的制剂;
  (3)改变给药途径并已在国外上市销售的制剂;
  (4)国内上市销售的制剂增加已在国外批准的新适应症。
  4.改变已上市销售盐类药物的酸根、碱基(或者金属元素),但不改变其药理作用的原料药及其制剂。
  5.改变国内已上市销售药品的剂型,但不改变给药途径的制剂。
  6.已有国家药品标准的原料药或者制剂。
[ 来自科研家族 靶向给药系统家族 ]

[ Last edited by zhychen2008 on 2012-12-25 at 23:02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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古可ぷ: 回帖置顶 2012-12-25 12:36:06
引用回帖:
3楼: Originally posted by wimm36 at 2012-12-25 08:52:27
感觉楼主并没有真正理解注册分类的内涵
1、“如果国外和国外某药均有片剂,却都没有注射剂上市,申报注射剂就属于2类”
这个是正确的
2、“如果国外有片剂和注射剂,而国内仅有片剂,申报片剂就属于3.3”
这个是 ...

首先感谢虫友的热心回复。


3.不一定。如果国外有该原料和该剂型,而国内无原料和该剂型,但有该药物的其他剂型,那么申报该原料是3.1类,申报该剂型是5类(如果给药途径相同,否则是3.3)
问:对于后面一句,是否是指只要申报的是国内已有给药途径的其他剂型,就属于5类,而和国内已有剂型不同的给药途径就是3.3

此外,我看到阿奇霉素滴眼液的申报项目中,国内有该原料和其其它剂型上市,但无该制剂(且无眼部给药的剂型上市),而国外有滴眼液上市,现在有厂家申报3.1,但大多数是申报3.3,这个该如何理解呢?
3.1类制剂是否是指国内不管是否有该原料,而该原料下的所有剂型和给药途径均未在国内上市?

4.对于原料+制剂属于3+6类的申报,是否是指之前的国内的其他剂型原料来源都是进口?

5.如该药物的所有剂型及所有给药途径均未在国内上市,单独申报制剂是3类,但绝不是3.3类,而是3.1类。
问: 对于如该药物的尚未在国内上市的剂型,虽然国内有其他剂型,只要给药途径和国内上市的不同(但给药途径和国外相同),单独申报此剂型是3.3类?如果国内外均无该给药途径,就是属于2类
5楼2012-12-25 10:58:3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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查看全部 16 个回答

fw8505

金虫 (正式写手)



小木虫: 金币+0.5, 给个红包,谢谢回帖
化药注册分类似乎不全哦。
1类下面有6个小类的
3类下面有4个小类的
2楼2012-12-25 08:31:3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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wimm36

铁杆木虫 (著名写手)


★ ★ ★ ★ ★ ★ ★ ★
小木虫: 金币+0.5, 给个红包,谢谢回帖
niebiao2008: 金币+2, 欢迎交流 2012-12-25 10:15:39
zhychen2008: 金币+5, 多谢指点 2012-12-25 10:17:41
古可ぷ: 回帖置顶 2012-12-25 12:35:53
感觉楼主并没有真正理解注册分类的内涵
1、“如果国外和国外某药均有片剂,却都没有注射剂上市,申报注射剂就属于2类”
这个是正确的
2、“如果国外有片剂和注射剂,而国内仅有片剂,申报片剂就属于3.3”
这个是不正确的。国内只有片剂,申报片剂是6类;申报注射剂才是3.3
3、“另外对于3.1有人说,如果国内无原料和该剂型,而国外有该原料和该剂型,国内申报该原料和该制剂就属于3.1”
不一定。如果国外有该原料和该剂型,而国内无原料和该剂型,但有该药物的其他剂型,那么申报该原料是3.1类,申报该剂型是5类(如果给药途径相同,否则是3.3)
4、“是否是说3.1类就是申报原料+制剂?”
不绝对,还有原料+制剂是3+6的呢
5、“对于国内已有该原料,但是无该种制剂,申报原料+制剂是否属于3.1?单独申报制剂是否属于3.3?”
国内已有该原料,但是无该种制剂,申报原料+制剂属于6+3,前提是该药物的所有剂型及所有给药途径均未在国内上市。如该药物的所有剂型及所有给药途径均未在国内上市,单独申报制剂是3类,但绝不是3.3类,而是3.1类。
6、“ 3.3中的改变给药途径仅仅是指改变国内已有的给药途径?”
3.3类是改变国内已上市药物国外已经有的给药途径的,楼主对3类的基本概念没有完全弄清楚。
3楼2012-12-25 08:52:2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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是的,漏掉了两条,已更改

[ Last edited by zhychen2008 on 2012-12-25 at 23:01 ]
4楼2012-12-25 10:13:2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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su-b089楼
2012-12-25 23:07   回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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