现有一个化药1.1类药物在美国已经完成IND递交,目前这个项目想在中国完成IND申报,是不是在美国做的原料药、制剂的数据都不能用?所有的实验都要在国内重现一遍?感谢各位的解答!!! 返回小木虫查看更多
FDA才IND说明未上市,毫无疑问 1.1 全做 当然也存在此药已经在日本或欧盟已上市,那就按3.1来
我觉得前期的数据应该是可以用的,验证一下就可以,补三批稳定性实验数据。
我确认了一下,是的,必须重新做。 1、因为你所用的起始原料、辅料的来源,是否与美国一致?即使一致,国内这边需要的辅料注册证是否有?执行标准是否一致? 2、现场核查时的真实性考量
FDA才IND说明未上市,毫无疑问 1.1 全做
当然也存在此药已经在日本或欧盟已上市,那就按3.1来
感谢您的帮助!
我觉得前期的数据应该是可以用的,验证一下就可以,补三批稳定性实验数据。
不知能否提供一下这方面的相关法律法规,给我看下,谢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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您的建议百分百确定吗?
根据《药品注册管理办法》应该能得出这个结论吧
我确认了一下,是的,必须重新做。
1、因为你所用的起始原料、辅料的来源,是否与美国一致?即使一致,国内这边需要的辅料注册证是否有?执行标准是否一致?
2、现场核查时的真实性考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