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暖暖的脚丫

铜虫 (小有名气)

[求助] 关于六类药报批注册的问题

请问各位老师:我们申报一六类仿制药(原料),质量标准中的某个检测项目中试使用等度检测,后来稳定性实验中该项使用了梯度检测,但是做了方法等效性验证报告,请问这样允许吗?有没有相关的法律法规或者指导原则?
不胜感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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努力,不是拿出来说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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暖暖的脚丫

铜虫 (小有名气)

引用回帖:
6楼: Originally posted by wangxia_924 at 2013-03-22 10:46:36
是可以的,等度改成梯度只要在质量研究资料中说明你的变化过程,时间点及批次,并说明修改的理由就可以了。后面的稳定性批次与工艺验证批次要使用同样的质量标准进行检验!(个人意见,仅供参考)

如果使用等度的中试批次与工艺验证批次及注册批次是重合的,是不是就不可以了?
努力,不是拿出来说的
7楼2013-03-22 11:11:5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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zihuadd

木虫 (正式写手)

【答案】应助回帖

★ ★
感谢参与,应助指数 +1
zhychen2008: 金币+2, 感谢回帖交流 2013-03-21 22:55:13
个人理解:
稳定性试验一定是用已经经过验证的质量标准(或标准草案)进行检测,来考察样品的稳定性,并确定产品的效期。如果发现检测方法的分离度不好(或条件比较苛刻,重现性不好等问题),则要进行方法提高,采用新方法进行方法学验证,通过后修订原质量标准中的方法,再用新方法进行检验稳定性试验样品,并在后续稳定性试验中均采用新修订的方法。
仅供参考!
2楼2013-03-21 10:56:4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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wimm36

铁杆木虫 (著名写手)

【答案】应助回帖


感谢参与,应助指数 +1
痴夷子皮: 金币+1, 谢谢交流,欢迎常来哦。 2013-03-25 08:42:18
稳定性的检验方法发生变化,相当于对原检验方法进行了修订,只要做好变更后检验方法的验证工作,应该是允许的。你可以将变更后方法的验证内容加到质量研究那部分资料中去,确定的质量标准草案中应该体现的是变更后的方法。
一直生活在别处
3楼2013-03-22 08:57:4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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暖暖的脚丫

铜虫 (小有名气)

引用回帖:
2楼: Originally posted by zihuadd at 2013-03-21 10:56:47
个人理解:
稳定性试验一定是用已经经过验证的质量标准(或标准草案)进行检测,来考察样品的稳定性,并确定产品的效期。如果发现检测方法的分离度不好(或条件比较苛刻,重现性不好等问题),则要进行方法提高,采 ...

是不是可以这样理解:中试使用的分析方法均是已经经过小试验证过,是稳定、可行的,才可以使用该方法进行后续的稳定性试验;如果说某一种分析方法(同样经验证过)中试时可行,后面稳定性试验中出现了问题(分离度不好),那就说明之前的验证是不成功的,如果中途出现这种问题,应该怎么解?稳定性试验中间再进行新的方法学验证,这样可以吗?
努力,不是拿出来说的
4楼2013-03-22 09:28:0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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