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派拿的国外的博士学位,已回国,保证金也已经提取,当年可以再出国做博后吗?
是今年毕业博士毕业的,拿的国外的学位,现已经回国。工作是在写毕业论文的时候找到的。现在去大学报到后发现科研环境很不好,想做的东西都没有条件做,而且也发觉自己做科研的能力还有很多欠缺。目前还没有签合同。
想今年再去申请国外的博士后,真的不是想留在国外,只是觉得自己各方面的能力还需要锻炼,所以才想去国外再锻炼几年。知道公派出去的有先在国内服务两年的规定。但是不知道有没有像我这种情况:公派博士毕业,已回国,保证金也已经提取,然后在当年重新申请签证出去做博士后的?
这样出去留学基金委会不会卡人呢? 请过来人或者了解情况的人帮忙解答一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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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听我德国的同学说,很多是这样的。成功出去了。不保证信息真假。
有这样的,但是服务期顺延
事在人为,一切皆有可能。
美国不行的。偶的学生由于不到两年,只能先去别的地方过渡一下才能再去美国。欧洲可能没问题吧,
可以的,我认识的一个人就是这样的。
理论上不可以。但现在好像没有什么办法强制把
可以的 我一个师姐 CSC资助德国博士毕业回来 又出去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