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研究一种4类仿制药,涉及到基因毒性杂质(遗传毒性杂质)。根据工艺可能会产生甲磺酸甲酯和甲磺酸异丙酯,请问在定限度的时候,这两个杂质是不是应该一起算不超过1.5微克/天?不是单独计算的吧? 返回小木虫查看更多
没办法,只能走最严格的了。10ppm
甲磺酸甲酯 CAS:66-27-3,T50=31.8mg/kg/day,甲磺酸异丙酯没查到,按1.5微克/天算应该没问题
没办法,只能走最严格的了。10ppm
甲磺酸甲酯 CAS:66-27-3,T50=31.8mg/kg/day,甲磺酸异丙酯没查到,按1.5微克/天算应该没问题
所见略同,这相当于严格控制了很多,如果基因毒杂质有数个的话。如果工艺能满足是最好,如果工艺上比较牵强,那应该从长计议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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