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 首页 > 公派出国 >【经验分享】补发生活费!!请已经回国的芝加哥领事馆管区内的公派留学生和学者进

【经验分享】补发生活费!!请已经回国的芝加哥领事馆管区内的公派留学生和学者进

作者 snowpeakcn
来源: 小木虫 200 4 举报帖子
+关注

大家好 请加入我们的公派留学群 重点讨论 差额补助的问题

没有收到芝加哥大使馆补发差额的请加入这个群,补助额根据大家所在地区和回国时间而定

群号:67860205

目前从留学基金委 梅冰 老师 l那里得到的最新消息 目前正在整理芝加哥领事馆管区内9月以后回来的名单,大家保持联系,监督进度。梅老师让我转告各位。

下面是中国驻美国使馆教育处关于补发生活费的通知

关于补发公派留学人员生活费的通知
根据教育部财务司及国家留学基金委相关通知精神,我处已于10月7号将本日后回国的公派留学人员应补发的生活费汇出,2010年10月7日以前回国的公派留学人员,回国后由基金委统一发放补发生活费。

注:不足一个月时,补发金额按实际自然天数计算,新标准自2010年9月1日起开始执行。10月7日汇出的补发金额为9月1日到上次所发奖学金发至日期按自然天数计算所得数额(如:上次奖学金发至9月20日,本次补发奖学金按9月1日至20日实际20天计算)。

http://www.sino-education.org/studyabroad/notice-bufa.html

下面是温哥华领事馆补发的信息

http://www.chinaconsulatevan.org/welcome.html

下面是纽约领事馆的通知
http://www.nyconsulate.prchina.org/chn/jysw/ggao/t757383.htm 返回小木虫查看更多

今日热帖
  • 精华评论
  • qzs1984-1

    vancouver!~!
    二、关于奖学金:

    根据国家财政部、教育部相关文件规定,在加高级研究学者奖学金为每月2600加元,访问学者每月1700加元,研究生每月1600加元,本科生每月1500加元,自2010年9月1日起执行。

         我组已按新奖学金标准为2010年9月1日之后到加的公派留学人员发放奖学金;将陆续补足已按原标准预发的9月及以后月份奖学金留学人员的差额部分;因故(已回国或银行账户已销号等)未能在加领取奖学金差额部分的留学人员,可回国领取。请与国家留学基金委秘书处欧亚非事务部联系,电话:6609 3936,传真:6609 3929。

    奖学金包括:伙食费、住宿费、注册费、交通费、电话费、书籍资料费、医疗保险费、交际费、一次性安置费、签证延长费、零用费和学术活动补助费等。

    奖学金在国家规定的留学期限内,依据国家公派留学人员在国外实际留学时间,按季度发放。不足一个月的,按实际天数发放。

    奖学金发放方式:每月初通过加拿大中国银行温哥华分行转发,请务必提供正确的银行账号等信息,以免不能按时收到奖学金。
          

    如因故需中途回国或提前结束学业回国,应退还已发奖学金,退还数额按中途回国天数或提前回国天数计算

    因回国航班原因造成提前回国的国家公派留学人员,在7天以内的,可不退还奖学金,

猜你喜欢
下载小木虫APP
与700万科研达人随时交流
  • 二维码
  • IOS
  • 安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