到加国联合培养一定不要申请学生签证
今年准备以联合培养形式到加拿大留学的同学,申请签证的时候一定不要听信留服中心的错误建议-申请学生签证,学生签证的缺点:办理速度慢;申请材料复杂,而且需要很多公证,浪费不少金钱;到加国没有任何优惠,健康保险需要交12个月。而办理工作签却又许多优点:申请材料简单,不需要办学历、学位公证;办理速度快;健康保险只需要交3个月。希望对某些人有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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今年准备以联合培养形式到加拿大留学的同学,申请签证的时候一定不要听信留服中心的错误建议-申请学生签证,学生签证的缺点:办理速度慢;申请材料复杂,而且需要很多公证,浪费不少金钱;到加国没有任何优惠,健康保险需要交12个月。而办理工作签却又许多优点:申请材料简单,不需要办学历、学位公证;办理速度快;健康保险只需要交3个月。希望对某些人有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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呵呵,建议是比较好的. 问题是公派联合培养必须到留学服务中心或广州\上海机构办理,不是个人想怎么签就怎么签的问题. 我现在就等了1.5个月了.
在你递交材料的时候,留服中心的人会征求个人的意见:希望申请什么类型的签证。所以选择申请工作签证自己还是可以决定的。
不是说联合培养都是访问学者的形式吗?那都是工作签证呀.
难道还可以办学生签证?
我就听从留服的建议,拿到了学生签证,费了许多精力和金钱,到最后没有一点优惠政策。
我拿的就是工作签证,现在已经到加拿大了.我们的健康保险是由当地中国领事馆集中一起买的,而且就是你申请的联合培养年限,钱直接就从你的生活补助里扣除了。所以就不要想可以少买几个月的保险了。
来自网页链接:http://www.chineseeducation.ca/htmls/study/06.html
“国家公派留学人员”留加有关事项
一、报到
抵加后,请下载并认真填写“《人民日报》(海外版)订单”,与中国留学服务中心或中国科学院科学教育服务中心发放的《报到证》、《国家留学基金资助出国留学资格证书》及本人护照复印件(带照片页)直接寄给教育处焦长丰。
Mr. Jiao Changfeng
80 Cobourg Street
Ottawa, ON, Canada
K1N 8H1
二、领取奖学金
教育处收到报到材料后进行审核,将根据国内通知的留学期限和留学类别,尽快发放第一季度奖学金(抵加三个月为一季度)。在你的第一季度生活费中,扣除国内预借款、第一季度医疗保险费135加元,如果你能申请到免费医疗保险,请在3个月内尽快将免费医疗保险凭证寄给教育处,否则第二季度生活费将继续扣除医疗保险130加元,第三、第四季度合计一次扣除265加元。
第二季度的生活费将通过银行转入您的帐户,我处希望各位提供以下信息:
1.提供你在加拿大的正确联系方式,包括邮寄地址、电话,电子邮件地址等信息;
2.提供你指定电子资金转帐转入当地加拿大银行的详细银行帐号信息(到办理帐户的地点咨询),包括银行机构编号(Bank Number,3位数),银行分行编号(Branch Number,5位数),银行帐号(Bank Account Number,7位数或11位数)。一定要求非常准确。
(上述所有信息如有变更,需及时通知我处)
根据我处和银行的安排,在我处委托银行电子转帐拨款日后三个工作
日内,你的生活费将贷记入你指定的银行帐号.如在规定的时间内,你未收到应收款项,可直接向中国银行人员查询该资金下落。中国银行将提供电子资金转帐方面的任何查询和跟踪服务。中国银行工作人员的联系方式如下:
加拿大中国银行多伦多中区分行
地址: 396 Dundas Street West, Toronto, Ontario, Canada M5T 1G7
传真: 416-971-6551
联系人:
Miss.Elaine Wu(吴洁玲小姐) 电话:416-971-8806 转3118 分机
Miss.Angel Chen(陈映虹小姐) 电话:416-971-8806 转3198 分机
Miss.Joanne Hui(许钰洳小姐) 电话:416-971-8806 转3188 分机
电子邮件地址:elainewu@ca.bocusa.com和joannehui@ca.bocusa.com
三、购买保险
为保证留学人员圆满完成留学任务,我处为公派人员联系了指定的医疗保险机构,签有适合我公派留学人员情况的优惠保险协议。协议规定,该保险自你入境之日起生效。有关手续将在报到时办理。
根据加拿大各省保险法规,持工作签证的公派访问学者入境后向加拿大有关机构申请,三个月以后可以享受免费医疗保险(有的三个月以内就可以领到医疗保险卡)。领到免费医疗保险证的公派留学人员请尽快将复印件寄给我处,如果没有超过三个月,第二季度将不再扣除医疗保险费。如果超过三个月,在加期间其余几个月的医疗保险费将在第二季度生活费中一次扣除,不再退还(半年期合计扣除235加元,一年期合计扣除450加元)。
保险具体内容请下载并仔细阅读“保险材料”。关于保险条款的解释和医药费报销等问题请向保险代理人薛金生先生咨询。
电话:(613)224-5573(Office) (613)851-4073(Cell)
传真: (613) 224-8068
具体申办医疗保险,咨询电话:613-237-9100,地址:75 Albert Street。
四、费用报销
每个公派留学人员非因个人原因导致留学期间需要办理延期手续的,可以凭收费凭证报销一次签证延签费。
五、资助证明
我处可为公派留学人员出具留学资助证明,以方便申请签证延签和家属探亲,要求提前一个月告知。
六、变更地址
如果公派留学人员变更通讯地址、电话号码以及导师或合作者,请及时通知我处,以确保联系畅通。
留学期间,原则上不允许变更留学单位,如因特殊原因需要变更,应提前两个月书面申请,我处批准后报留学基金委备案。
七、回国机票
回国前一个月(旅游旺季再提前)与我处委托的订票公司联系,预订回国机票(国航)。回国路线只能是从留学城市经温哥华换乘当日中国民航班机至北京或上海。中途转机,不得作额外停留,更不得绕道第三国。机票订妥后,不再更改。机票具体问题请向孙永和先生咨询。
电话:18002673373(免费) (613)233-6947(O)
传真:(613)233-3877
八、按期回国
留学人员中途回国或提前结束学业回国的,应退还中途回国期间或提前结束学业期间的奖学金,退还数额以实际天数为单位计算,但因回国航班等原因造成提前回国的国家公派留学人员,凡七日内的,可不退还奖学金生活费。
对航班等特殊原因推迟一个月以内回国的,不作违约处理,但必须提前书面申请。
订票以后,我处负责审核回国日期是否符合要求。
九、总结报告
根据国家留学基金委规定,留学期间,须每季度向我处递交一份学习、研究进展情况的书面报告,第二次和第四次(每隔半年)总结报告需要导师或合作者签署意见。请下载“研修情况报告表”。
十、留学证明
提前一个月向我处申请《留学回国人员证明》,在收到最后一期总结报告后,我处将寄出《留学回国人员证明》。
注:本规定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驻加拿大使馆教育处馆区的国家公派留学人员。
[ Last edited by dajialaikan on 2007-10-18 at 08:49 ],
楼主说的是千真万确的,我可以证明。我也试过告诉别人有关信息,但是被误解,好心没有好报,虽然我们并不期待什么回报,但是别人的感谢肯定会让人更乐于分享经验,更有助于大家获得有用的信息。楼主,我支持你,不要生气,好戏在后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