外审意见不符合文章研究内容,我能不修改吗?
最近投了国内一个核心期刊,不到半个月就外审结束,修改意见如下:
外审修改:题目应对象问题不明确。
题目应参考写为“磁悬浮巡检机器人越障结构稳定性设计”更明确主题。修改后有关英文部分相应修改。
具体修改要求:
请阅我刊,并引用刊例,按我刊规范要求修改论文。
1)摘要修改,应有4要素(问题-方法-结果-结论)其中不引用和注释,不用“本文和该文"称呼,不谈意义与具体数据等。
摘要应将磁悬浮巡检机器人越障结构稳定性设计的作用和难点技术(目的性)说明清楚(文中不清楚),针对难点技术问题提出算法,并说明结果和结论等4要素。按此顺序写出。开门见山论述。意义不谈 。此处不足300字补充 。
2)引言中应写出文章背景并与前人比较出本文的创新技术。
3)正文应加强系统性:按原理-方法-结果分析顺序论述。
首先将磁悬浮巡检机器人越障结构稳定性系统原理模型(对象系统原理模型表达式和识别量等)论述清楚,并指明影响优化设计的难点问题;(注意,第2节不是算法原理,此处规定将对象系统原理先论述);
其次针对难点技术问题再提出算法,对算法解决难点技术过程说明清楚;
最后对结果可信性应进行具体分析。结果可信性应有依据和标准。
论文注意分清对象系统原理与解决对象系统问题的方法。
论述顺序为先说明对象系统原理模型(不是方法原理说明)-难点问题提出 -引出方法-结果分析等按此顺序论述 。 论文中对象系统原理论述清楚,及解决难点问题的措施论述明确。结果可信性应有明确依据。注意修改。文中图1,2,3,4,5各图意义不清,应结合原理和方法论述说明意义。无意义的可略掉。
读了很多遍,外审专家的主要意思是文章对象不明确,应该改成稳定性研究!但是我这篇文章主要是介绍一种越障结构的可行性研究,只需要证明可以实现就行了,着在我的文章中已经说得比较清楚了,稳定性并不需要十分深入。我能直接回复说不认同他的评审意见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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祝福
在回复意见中讲清楚即可。
编辑和审稿人对你的论文都是感兴趣的, 他们只是想提升一下论文的深度, 并没有为难你的意思, 你只要做出一定的结果,我觉得他们可能就满意了。 他们给的审稿意见,非常具体,其实是希望你再修改一下。 如果你要实在觉得很困难, 就算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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严格按照审稿人意见回复,有意见,可以说明,但还得按照审稿人意见修改,否则只能改投其他期刊了
如果将效率的话,直接按照杂志要求改,然后尽快反过去。
1、审稿人至上。
不要试图说服他,万一他不懂呢。
2、坚持真理,另投他刊。
楼主自己感觉一下,仅仅写一个“介绍一种越障结构的可行性研究”是否就从创新性上来讲就足够发文章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