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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通 告】化工设备版针对发布广告和留有个人信息相关规定(2015版)

作者 fatewu
来源: 小木虫 150 3 举报帖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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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近,化工设备版留有个人信息和发布广告的黑色商人较为猖獗,对此,化学化工区对此严厉打击,为了保护个人信息的安全,以及规范化工设备版交流,现再次对此作出具体规定,请虫友们阅读关注,举报上述违反规定者给予1-3BB奖励~

化学化工区禁止留下任何个人信息
按照小木虫的规定,化学区禁止会员留下Email、QQ、电话号码等任何个人信息,版主有权编辑掉个人信息并给予处罚;对于发帖留有个人信息,直接删帖处理,由楼主重新发帖;对于回帖含有个人信息的,版主处罚将按照从宽处罚的原则,新虫将给予警告,屡教不改者则从重处罚;对于铜虫以上(金币≥200)级别,则给予违规存档并扣除1个金币的处罚,屡教不改者则从重处罚直至禁言。

请参考https://muchong.com/bbs/viewthread.php?tid=5618006&fpage=1

化工设备版针对广告发帖回帖统一规定,希望各位虫友发帖前仔细阅读
广告贴评定:
(1) 链接中广告满天飞(弹出广告3个或3个以上,以版主浏览器为准)的帖子;
(2) 链接为进去后多次要求添加收藏夹的帖子;
(3) 链接所在站点可以明显地看到发此类帖子的奖励的;
(4) 链接为拉下线广告,如链接中存在*****id=**、*****uid=***等,或链接中有明显ID的;
(5) 利用论坛插件拉下线的,如*****X_AdvCom.asp******、*****adplug.cgi***name=***;
(6) 给出的链接来自某些必须注册才能下载的网站,且在帖子中没有说明出处的(如天空软件等防盗链的网站不算);
(7) 为个人、单位或是新建网站发布宣传帖(本论坛除外),一律视为发布广告;
(8) 6位QQ、赠送Q币——我们将在不分辨真伪的情况下,一律视为发布广告;
(9) 免费电话和短信——我们将在不分辨真伪的情况下,一律视为发布广告;
(10) 推荐注册人数小于10000的论坛之行为就视为做广告。
以上10点,符合一点即可认定广告,一律按章办事,请各位遵守。
广告帖的处理办法:
第一次发布广告帖的,直接扣除金币10~20个,并删除帖子,若多版块发布的,版主在查看发布的帖子之后,若未扣除金币的,则扣除金币,若已有其他版处罚了,直接删除帖子,但不扣除金币;
第二次发布广告帖的,扣除金币10~20个,删除帖子并在该版禁言一周;
第三次发布广告贴,发帖id永久禁止登陆论坛;
请参考https://muchong.com/bbs/viewthread.php?tid=6850730 返回小木虫查看更多

今日热帖
  • 精华评论
  • 13813921817

    化学区禁止会员留下Email、QQ、电话号码等任何个人信息,版主有权编辑掉个人信息并给予处罚---好好学习

  • 13813921817

    奥砑仔形钡慕缍ǎ�
    如果有以下行为,即被判定为“马甲行为”:
    1、IP地址相近的多个ID间,一人发帖求助,其他ID回帖应助,前者给予后者金币奖励;
    2、IP地址相近的多个ID间,一人发帖,其他ID回帖评价以达到给前者增加金币的结果;
    3、几个ID之间(虽然IP不同)互相顶帖,某一ID对另一ID的所有(大部分)帖子回复并给金币奖励,作为回报,后者以同样的手段回复加金币;
    4、没有任何原因的转移金币。转移金币,必须给出事由,列出链接,该事由必须与本论坛有关!本论坛外的事由转移金币视为马甲处理;
    5、IP地址相似的多个ID同天多量求助。(注:多量求助主要指违反版规“一天最多发3帖,一帖只能求助1篇”的规定,或违反“绿色求助版一天最多可求助5篇文献”的规定。具体参见文献求助版求助者必读(2010版) );
    6、IP地址相近的多ID发帖或者回帖对其他虫子进行攻击,或利用多ID发帖或者回帖扰乱论坛秩序的行为,

  • 13813921817

    偶是被一些人搞成商家的。
    学习只是为保护自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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