面上项目评审意见ABC,C的明显评审意见互相矛盾,能否提复审?
申请面上项目,共3个专家。一个评价很好,明确优先资助;一个评价也不错,说综合考虑建议予以资助,就当B吧,第三个直接不予资助,但意见互相矛盾,具体第三个意见如下:
本项目研究内容丰富,但对研究目标和关键科学问题的描述空泛,缺乏针对性。
本项目研究方案具体,具有很强的针对性、可行性。
本项目特色欠鲜明,创新不足。
申请人前期工作积累充分,具有完成本项目研究的基础。项目经费预算基本合理。
建议基金会不要资助本项目研究。
明显的缺乏评价标准,意见混乱,互相矛盾,能否提出复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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京公网安备 11010802022153号
希望不大
JJw规定,只有程序上的错误才可以复审,你这个不属于程序上的错误,无法复议。
基金评审结果确定,就如足球比赛裁判即使判错了也不能改变结果。
研究内容跟关键科学问题不是一回事
主语不同,说的不是一个事,并不矛盾哪
该专家是针对每一条给出意见,有些条好有些条差,很正常,不存在自相矛盾,以此作为申诉,可能性为0,而且还有可能得罪某些评审,明年再来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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好吧,关键泛泛而谈,有打压嫌疑啊!
没看出矛盾的地方,评审人对申请书的每一项几乎都做了评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