CSC送往海外联合培养的学生,投稿应该挂哪个单位为先?
本人国内高校在读博士,目前处于CSC海外联合培养阶段。
在国外一年时间,也做出一些阶段性的成果。其中有两部分打算整理文章发表。
第一个文章挂了国内学校为第一单位(按照国内导师主张,基本上属于先斩后奏),前不久投了Angew,目前处于审稿阶段。
第二个文章更加重要,实验效果预计会对本领域产生较大影响。定位为比Advanced Materials更高级的期刊。但最近对于投稿事宜,国外导师跟国内导师有争执。
国外导师观点: 这种国际交流所产生的工作,应该以主体工作进行所在的实验室为主导。之前我们已经让步让你们为第一单位投了一篇了,这一篇文章是我们为主。
国内导师观点: 这个学生(本人,第一作者)的学籍还是属于国内院校的,应该以中国的单位为主呀。并且奖学金也是中国政府提供的。
双方互不退让,我个人比较为难。
文章Idea为本人设计,主体实验室由本人完成。但本人倾向于国外导师的观点,毕竟实验的所有资源都由国外院校提供。如果所有工作都挂国内学校为第一单位,似乎对合作单位十分不公平。
请问各位虫友,这种情况应该怎样选择呢? 非常希望你们把自己,或身边的例子分享出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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京公网安备 11010802022153号
学籍多在单位为第一,两个老板并列通讯,看谁做大通讯了。
大通讯是指最后一个作者的名字么??? 大通讯可以是第二单位的么??
这个行内应该是有规矩的!首先按行规来。其次这个矛盾感觉国外的有理一些,不过国内养育的你,既然争论不休的话,你就站在那个对你更好的导师一边,然后随便就能找出个理由,比如对国内说要跟国外导师搞好关系,更好地学习,反之对国外说国内对你有养育之恩,你这是知恩图报
那你所知道的行规是怎样的呢
,
在哪做的,就应该以哪为第一单位。这一条应该没有争议。
你老板的要求不合理。
这还用问!听让你毕业的!
是否可以整个并列第一?
在不影响毕业的前提下,考虑国际惯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