限项规定里面的主要参与者如何定义
在国自然基金限项规定中提到高级职称人员主持或作为主要参与者承担项目不超过3项,请问主要参与者如何界定?
我的情况是去年回国前以海外人员的身份参与了一个面上项目(排名第四),今年以高级职称人员的身份中了国家青年基金,就是说我目前承担了2项。问题是我的领导明年申请面上项目,打算把我的名字加进去。我目前还在犹豫要不要加入领导的项目,因为我自己也打算明年或者后年申请面上项目,至少在青年基金结题当年肯定会申请面上项目。
我的问题是:
1. 以海外人员的身份参与了一个面上项目(我的申请单位写的是海外高校),当时不属于高级职称人员,是不是不纳入限项3项的规定?
2. 参与者排名第四,算不算主要参与者?
请过来人说说,你们是怎样面对这种情况的?
谢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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京公网安备 11010802022153号
保险些,不要参加其他人的,留住自己的名额。如果实在抹不开面子,那么提前说好,中了的话分15-20万。皮球踢给对方,让对方寻思是否合理。
国内如果是中级晋升高级的情况,申报时,中级身份参加的项目全部清零,也就是说你现在拿了1项,还可以申请2项,哪怕以前以讲师身份参加过别人的项目。但基金委对国外职称的界定我不清楚,建议可以询问现在学校的科研部门或者基金委。
参与者是指出现在项目申请书中参与成员名单中的所有成员(包括学生也可以查得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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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不属于高级职称人员参与的项目不算;
2.对参与者查重来说,排名都一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