限项规定里面的主要参与者如何定义
在国自然基金限项规定中提到高级职称人员主持或作为主要参与者承担项目不超过3项,请问主要参与者如何界定?
我的情况是去年回国前以海外人员的身份参与了一个面上项目(排名第四),今年以高级职称人员的身份中了国家青年基金,就是说我目前承担了2项。问题是我的领导明年申请面上项目,打算把我的名字加进去。我目前还在犹豫要不要加入领导的项目,因为我自己也打算明年或者后年申请面上项目,至少在青年基金结题当年肯定会申请面上项目。
我的问题是:
1. 以海外人员的身份参与了一个面上项目(我的申请单位写的是海外高校),当时不属于高级职称人员,是不是不纳入限项3项的规定?
2. 参与者排名第四,算不算主要参与者?
请过来人说说,你们是怎样面对这种情况的?
谢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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京公网安备 11010802022153号
如果你那个海外人员的职称不是高级就不算。
但如果界定不清的话还是问科研处吧。
实在不行就别冒险,见过一人超项废掉4份标书的。
海外拿的学位吗?能好好看看指南再来问吗
态度能好一点吗?
海外拿的学位跟限项有什么直接联系
,
祝福
直接在项目人员检索里输入自己的姓名和单位,如果在申请年份参与加主持不超过3项即可申请。
总共不超过3项就可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