基金委也玩自相矛盾
注意到基金委2016限项申请规定,感觉缺乏逻辑性,拿出来供大家评论:
5. 不具有高级专业技术职务(职称)人员申请和承担项目总数的限制规定
(1)作为申请人申请和作为项目负责人正在承担的项目数合计限为1项;作为青年科学基金项目负责人,在结题当年可以申请面上项目。
(2)在保证有足够的时间和精力参与项目研究工作的前提下,作为主要参与者申请或者承担各类型项目数量不限。
6. 不受申请和承担项目总数限制的项目类型
创新研究群体项目、海外及港澳学者合作研究基金项目、数学天元基金项目、直接费用小于或等于200万元/项的组织间国际(地区)合作研究项目、国际(地区)合作交流项目、外国青年学者合作研究基金项目、应急管理项目中的局(室)委托任务及软课题研究项目、资助期限1年及以下的其他类型项目,以及项目指南中特殊说明不限项的项目等。
那么,请问,讲师、助教之类的非高级职称人员能否同时申请国际(地区)合作交流项目和青年科学基金项目项目呢?上面所述的5、6内容好像自相矛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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京公网安备 11010802022153号
麻烦完整地读完指南,小木虫已经发了链接,别偷懒
中级就只能主持或者申报一项,你考虑那么多干嘛
我是中级职称,青年基金是2014.1-2016.12,今天我提交申请书(地区项目),结果显示“1、您申请与承担项目总数已超过1项,不能继续申请项目!”。申请指南不是说:
5. 不具有高级专业技术职务(职称)人员申请和承担项目总数的限制规定
(1)作为申请人申请和作为项目负责人正在承担的项目数合计限为1项;作为青年科学基金项目负责人,在结题当年可以申请面上项目。
我不知道是怎么回事,之前有人和我同样情况怎么可以申请
,
同问,看这个里面貌似可以啊
指南说的很清楚,结题当年可以申请“面上”。
你报“地区”当然不行,只能报“面上”。
自己理解有问题,不要怪基金委啊。
是有些矛盾,但是也可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