基金委也玩自相矛盾
注意到基金委2016限项申请规定,感觉缺乏逻辑性,拿出来供大家评论:
5. 不具有高级专业技术职务(职称)人员申请和承担项目总数的限制规定
(1)作为申请人申请和作为项目负责人正在承担的项目数合计限为1项;作为青年科学基金项目负责人,在结题当年可以申请面上项目。
(2)在保证有足够的时间和精力参与项目研究工作的前提下,作为主要参与者申请或者承担各类型项目数量不限。
6. 不受申请和承担项目总数限制的项目类型
创新研究群体项目、海外及港澳学者合作研究基金项目、数学天元基金项目、直接费用小于或等于200万元/项的组织间国际(地区)合作研究项目、国际(地区)合作交流项目、外国青年学者合作研究基金项目、应急管理项目中的局(室)委托任务及软课题研究项目、资助期限1年及以下的其他类型项目,以及项目指南中特殊说明不限项的项目等。
那么,请问,讲师、助教之类的非高级职称人员能否同时申请国际(地区)合作交流项目和青年科学基金项目项目呢?上面所述的5、6内容好像自相矛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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京公网安备 11010802022153号
最终解释权归基金委。
申请国际(地区)合作交流项目必须有在研的国基,有在研的国基就受到第5条限制,各个类型里面还有说明的,请仔细查阅
拜托楼主不要吓人哦,你要仔细阅读指南哦,不能断章取义。第五点说的很明确了“不具有高级专业技术职务(职称)人员申请和承担项目总数的限制规定。。。。”,
第6应该只针对高级职称3项规定
国际合作项目申请者都必须有高级职称才行。是你理解能力不行,指南没有矛盾。
各位大侠,我是讲师,你们说能否同时申请数学天元基金和青年基金呢?
如果连自己是否受限都搞不懂,实在不应该,多读几遍指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