换工作经验交流
上次在小木虫求助,问题没有说明白,现在再说的具体一些,散光所有金币,希望过来人给一些经验,帮忙分析一下利弊,不胜感激。
本人2013年7月入职一地方学院(省属事业单位),于2014年5月停薪留职两年来美国做博士后,期间学校没有发任何工工资及津贴,出来之前依托学院申请的国家自然科学基金青年基金获批,博士后期间发表SCI论文5篇,现同省不同市一985高校同意以人才引进形式直接给副教授,2016年4月即要入职,现在有以下几个问题比较困惑:
1:本人现在决定要去,现在问题是先跟原学校提出工作调动申请比较好还是原单位辞职后再去新单位入职比较好?要是辞职后再入职的话编制上面应该没有冲突吧?本虫的理解是省属事业单位编制在省里,985高校编制在国家,不知道这样理解对吗?
2:要是去的话国家自然科学基金转走可能不行,能否与原单位商议继续在原单位做完?
3:我特意翻看一下当时签的协议,没有写明违约的情况,只是说违约的话解除聘用合同,不知这种情况,需要赔钱吗?能赔多少呢?
其实主要是第1个问题,请各位虫友不吝指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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京公网安备 11010802022153号
我不知道答案
但我知道该问那个985的人事部门,千万别问原单位
最好是节假日给原单位领导送点礼物,免得以后卡你
加油
不懂,祝福
……
什么事都不是绝对的,谁管这事,好好表示下,很多事都是要通过这个渠道解决吧?
个人认为是先在原单位辞职,释放旧编制,再到新单位入职,获取新的编制。新旧两个编制没交集。
非常感谢您的热心帮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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