会评与资助以及一些新建议
国家基金全民参与,其相对公平做得最好受到大多数科研工作者的赞誉。
然而,基金的会评政策由于其透明度不够而广受诟病,究其主要原因,会评相比函评其公平性明显降低,主要表现在,只要某个学校有大牛参加会评,大牛所在学科组该校上会命中的机率要明显高于其他学校,甚至是所有上会的项目都中,这就可惜了没人参加会评的学校学科,只能心不甘的做分母。
为了避免这些,其实可以很容易做到,第一:取消会评制度,增大函评的份数,严格按函评结果定基金是否资助;其次:会评制度无法取消,可以照顾大多上会没中的项目,给予上会挂掉的项目小额资助,使申请人可以早点启动所申请的项目,基金委也可以根据小额资助的绩效进一步考察这个项目,决定这个项目来年是否资助;再者:即使上述都做不到,可以参照一个发达国家基金的做法,在项目评审意见反馈给申请人后,给申请人一个申诉的机会(或许你会说国家基金现在就有申诉机制,但是这个形同虚设,明确告知结果不可更改,这样实质上是基金委不作为的典型表现,同时还给了自己一个很好的台阶)然后再定是否资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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I cannot agree more!
有一定道理,但如果取消会评,也未必比现在公平
😉
哎。。。你能如何?懒政是无法改变的
正式这不公平的形式,导致了国家每年投入很多,而有质量的产出很少,
不是一两句可以说清楚的
只要国基金不和职称、考核、奖金等挂钩,国基金评审就会变得公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