做实验很久了,有一个问题很困扰我,就是过期标准品的问题,大家谈谈都是怎么管理标准品的,或者是依据什么文件,法规去管理的。最最重要的是,过期的标准品扔了可惜,如果用的话,CNAS又是不允许的,有什么好办法么? 希望大家不吝赐教 返回小木虫查看更多
基本上按照CNAS还是只有销毁。不过你如果愿意的话,可以用来做内部质量控制,就是在不通知人员样品含量的情况下,给他们送盲样,让他们来做人员间对比性试验,再根据相关检测标准判定对比性试验的结果,对内部质量控制起到帮助作用。
做个期间核查,证明这些样子是可以用的,就是说标准值没有发生大的变化,或者让卖标样的给你出份证明,说明值有效。
用过期的标准品做实验啊,用数据跟人家说,人家要是再不同意也没办法
没事就用吧
基本上按照CNAS还是只有销毁。不过你如果愿意的话,可以用来做内部质量控制,就是在不通知人员样品含量的情况下,给他们送盲样,让他们来做人员间对比性试验,再根据相关检测标准判定对比性试验的结果,对内部质量控制起到帮助作用。
这些我们已经在做,有什么办法能让CNAS明白,过期的也是可以用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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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什么要让CNAS明白呢?他们多数人都很死板很教条的,他们认为自己是最权威的,去跟他们讲这个事情,我个人认为给我们自身带来的是负面效应。
做个期间核查,证明这些样子是可以用的,就是说标准值没有发生大的变化,或者让卖标样的给你出份证明,说明值有效。
用过期的标准品做实验啊,用数据跟人家说,人家要是再不同意也没办法
没事就用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