听说一男生为一女生写了个十万元欠条 以表达虚幻的爱情 不幸的是 法院判定欠条生效 欢迎讨论 哥借钱只是传说 只为排解姐的寂寞 或许这样的组合注定要散伙 还款十万 都是浮云惹的祸 返回小木虫查看更多
还有人为虚幻的爱情跳楼呢,所以这是自己做的傻事,成年人就必须为自己的事情负责 从法律上说,这就是一个合法协议,有法律效力的
不成熟啊,希望他能通过此事长大。
哎,楼主只有认了,何必当初了!
给出去的东西还想收回来么,想的美
还有人为虚幻的爱情跳楼呢,所以这是自己做的傻事,成年人就必须为自己的事情负责
从法律上说,这就是一个合法协议,有法律效力的
虫斑竹大半夜的来回帖
好感动呢
法律以事实无依据
事实又以证据为支持
不完整的证据
支持了匪夷所思的事实
个人认为
重证据
轻事实
这就是法律的无能之处
呵呵,话可不能这么讲,这个是清官难断家务事
如果那个男的在耍朋友的时候无偿送给那个女的一个十万的金戒指,买这个金戒指的钱是借的,你说如果他们分手后是否应该把金戒指还给男的呢?注意哦,这里并没有把送戒指的代价视为两人结婚,而是白送的。
再退一步来讲,如果两个人耍朋友,男的借了一百万元请女的到世界各地游玩,他们分手了后,女的要把钱补回给男的么
,
赠予 和 借贷
是不同的
据说一审是判定借据生效了
依据就是欠条
因为那是唯一的证据
这要是在包公那里
估计要定出个"骗子"来
铡刀是必须的
套用西方的那一套
真不知是进步还是倒退
[ Last edited by 211985 on 2010-12-28 at 16:20 ]
不成熟啊,希望他能通过此事长大。
哎,楼主只有认了,何必当初了!
给出去的东西还想收回来么,想的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