很多基金申请里面都有这一条:本年度获得国家社科基金项目及其他省部级以上(含)各类纵向项目立项的,不重复立项。 这句话的意思是说,如果你以同一个项目申请了不同级别,如果都中了就只立一项? 还是说,只要你有了国家课题,省部级以上的中了也不给你批。 这个我不是很懂,求请教各位大佬 返回小木虫查看更多
实际上我就是想问,比如先立项了省部级的,然后万一又中了国家的,之前立的省部级的会不会被取消。。。 还有比如省里不同级别的,省社科基金,省社科普及,厅级项目之间是否冲突?
但事实上是,有明文规定不能一稿多投,但没有明确规定说不可一本多报,当然,有的地方规定了的肯定不能一本多报啦。大多数规定是 相同的内容中了高级别项目就不给低级别项目,好像没有规定说中了低级别项目就不能报再高级别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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实际上我就是想问,比如先立项了省部级的,然后万一又中了国家的,之前立的省部级的会不会被取消。。。
还有比如省里不同级别的,省社科基金,省社科普及,厅级项目之间是否冲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