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的评审意见,请问申请复审有意义吗?(CO2加氢有研究价值吗)
背景:本人做CO2加氢方面的研究,本子上会但未过半,未能获批。一共3条评审意见,其中一条意见认为“CO2加氢课题是悖论,没有科学价值。因为廉价的H2无法获得。”该意见并未对本子具体内容提出任何问题,仅凭该论断就宣判了我的本子死刑。
我的疑问是:CO2加氢国内那么多大牛、老师在做,每年的高档论文一大堆,中的基金也不少,二氧化碳加氢制甲醇工业化生产装置也运行了。就因为该专家不认可这种广为接受的能源利用方式而毙了该项目。难道该技术就不用储备,没有研究价值?如火如荼的CO2电催化一样需要电能。恐怕以后类似方向的本子再送到该评审人手中,那肯定也是不会过的。
因此,对于这种意见,复审是否有帮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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京公网安备 11010802022153号
来年再战,换个口子试试,另外研究背景里要交待下加氢的研究意义,以及氢气的来源,比如CO2加氢制甲醇的工业化价值就有提到利用合成气中与CO2反应产甲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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这个评审人特别不负责任,申请复审,让这类不负责任的评审人以后不要出来害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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加油吧(? ??_??)?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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