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沂水县院东头镇中心幼儿园地块土壤污染状况调查公示

作者 hello海天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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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基本情况
      新规划院东头镇中心幼儿园位于山东省临沂市沂水县院东头镇,院东头镇人民政府对过-闲置的老粮所,处于姚院路的西南侧,规划面积7490平方米(约合11.3亩)。地块的中心坐标为:东经118°25′27.224″,北纬35°42′58.892″,高程约在182.645m到188.390m之间。该地块用于建设幼儿园,用地属于公共管理与公共服务用地中中小学用地(A33)。地块原为院东头镇老粮所。该地块已由自然资源和规划局从国有资产管理中心进行收储,将以划拨的方式划拨给院东头镇政府用于中心幼儿园新建。该地块面积为7490平方米。粮所在很久之前为耕地,后陆陆续续建坟,1958年进行迁坟,开始建立粮食所,作为交公粮的仓库。2006年1月1日起废止《农业税条例》,粮库停用,搁置。从2006年开始将办公区域零星出租给住户作为生活场所。场地东北侧为住宅区,西南侧为山地。地处旅游景点附近,周边1kM范围内无工业企业,2016年-2017年厂区南角外租,建立一个冷库,用来储存经济作物。
    老粮油所内地块建筑现在基本上保留,未出现较严重的坍塌现象,建筑基本上为老式的砖瓦房建筑物,原办公室区域和原仓库区域保留基本完整。院内现存放少量的农用设施与工具。现场踏勘未发现有明显的污染区域和异味散发区域,院内生活居民的生活垃圾由市政统一收集拉走,未对院内土壤造成污染型影响。该地块主要由办公区和仓库组成,主要作用为粮油仓储和居住生活为主,未涉各工业生产行业。
2、 调查结论
    第一阶段土壤污染状况调查过程中,主要通过资料收集与分析、现场踏勘、人员访谈、快速筛查等方式对地块利用变迁、地块生产活动、周边环境状况、水文地质状况等进行了系统调查。根据调查结果,该地块内未从事过生产活动,不存在影响土壤及地下水环境的污染源,不属于污染地块,地块环境状况可以接受,满足建设用地要求,无需开展第二阶段土壤污染状况调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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