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考博时,现在实际指导我工作的B导师还不是博导,因此挂了另外一个老师A作为博导。整个博士期间我的课题都是我B导师指定的,修改论文也是B导师。那么发文章时,行业内的规则是将A也得作为共同通讯吗还是只是将其名字挂在论文后面就行? 返回小木虫查看更多
提供思路,实验环境,经费的为通信作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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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问B老师啊,这个事你作为学生不用操心。
你这种就不太好搞了,有可能B一作,A通讯,然后你一作通讯都没有,只能二作。当然也看老师之间的协定。
你挂啥都无所谓,毕业就有所谓了,没有直系导师,一般不能毕业,要求是第一单位且导师通讯
不挂你就毕业不了了。挂名导师才是法定的导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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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问B老师啊,这个事你作为学生不用操心。
你这种就不太好搞了,有可能B一作,A通讯,然后你一作通讯都没有,只能二作。当然也看老师之间的协定。
你挂啥都无所谓,毕业就有所谓了,没有直系导师,一般不能毕业,要求是第一单位且导师通讯
不挂你就毕业不了了。挂名导师才是法定的导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