楼主参与了导师的社科基金项目,但立项的时候没有我,导师也说会在结项时加上我,但那时已经来不及了。 现在我要申请出国留学,有什么办法证明我这项经历?出一个啥样的证明比较合适,需要盖章吗? 返回小木虫查看更多
找学校科研处开证明,证明你是课题组的成员就好。
申请人提出项目变更申请,变更课题组成员。(一般提交申请到省规划办审批,具体请咨询单位项目相关管理人)
。
主持人写一个证明,签字即可。附英文全文。
10楼的是正解!! 1.项目负责人写一个项目参与人变更申请; 2.变更进来的人,必须有带项目号的,与项目相关的公开发表的成果才行; 3.变更出去的人,必须要写声明并签字,明确自己退出; 有学校科技处盖章,然后提交给省规划办审批。 这个我办过。。。。。。
同问
任务书上有就行
找学校科研处开证明,证明你是课题组的成员就好。
申请人提出项目变更申请,变更课题组成员。(一般提交申请到省规划办审批,具体请咨询单位项目相关管理人)
。
主持人写一个证明,签字即可。附英文全文。
2楼大佬回复正解~必须有课题主持人签名出示证明才算数的
,
10楼的是正解!!
1.项目负责人写一个项目参与人变更申请;
2.变更进来的人,必须有带项目号的,与项目相关的公开发表的成果才行;
3.变更出去的人,必须要写声明并签字,明确自己退出;
有学校科技处盖章,然后提交给省规划办审批。
这个我办过。。。。。。
同问
任务书上有就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