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申请国家自然科学基金的几点疑问,请过来人指点
本人地方院校青椒,今年第一次申请地区基金,有以下几点疑问,希望得到大家指点:
1、目前本人手里只有一篇一区(IF=6.4)的文章,今年的课题是在这篇文章上的延伸,申请地区基金文章会不会太少?
2、今年的课题解决的关键问题有两个(解决这两个问题后项目就能顺利开展下去),目前已经解决了并作为前期基础写在立项依据里面了,那么这两个关键问题是否还能写在拟解决的关键科学问题里面?评审专家是否会认为问题已经解决而不予资助?后续的研究内容的创新性均不高于前两个关键问题,这种情况怎么写好拟解决的关键科学问题和项目特色和创新性?(换个表述方式就可以吗?)
3、在网上看到有些网友说拟解决的关键科学问题就是项目关键难点所在,解决这个问题项目就能顺利开展下去,不至于卡壳。而有人又认为拟解决的关键科学问题也就是“科学假说”换个表述方式,这两者怎么取舍,该按那种方式写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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谢谢回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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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关键在于质量,2. 不能写已解决的3. 科学假说
没那么麻烦 好平台有人挺就没事 面上还有抄袭本子的
地区不太清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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拟解决的关键科学问题也就是“科学假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