审稿人要求加入的参考文献列表被编辑移除了,回答的时候怎么说好
各位老哥,小弟投了篇论文现在返回大修,其中一个审稿人要求加参考文献Some of the reference for author concern are listed below:,但是我收到的编辑来信中该问题后面附带这一句[LIST REMOVED BY THE EDITOR]编辑把他给的列表移除了,显然是编辑不想让我引用该审稿人的文章。
这种情况下我的Response to Reviewers 中应该怎么办,要不要附上[LIST REMOVED BY THE EDITOR]这句话,附上的审稿人会生气的吧,不附上的话我也没法按照审稿人意思加参考文献。
这种情况有老哥约到过吗,最后怎么处理的。 要求十天内修回,比较急,在线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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京公网安备 11010802022153号
你其他的正常回复,就这个时候说我这边引用文献足够了。编辑应该不会信这个审稿人任何意见的了。
我觉得尊重编辑的意见肯定比审稿人更重要,你可以说本打算加上参考文献,但是编辑处于某种顾虑给移除了,但还是非常感谢审稿人提供的参考文献,为以后的研究提供帮助。
你还可以把编辑这句话也留在意见里面,你就回答说我的文献足够了。
既然编辑保留了这个意见而删去了审稿人给出的文献列表,最好的方式就是你在审稿人指出来的地方加上1-2篇新查的相关最新文献,不引用审稿人推荐的(你也看不到了),这样两边都不得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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还有这种神操作?
给编辑点赞……
有一说一,如果是一般般的期刊,编辑这么搞以后找审稿人更难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