双一流高校南京中医药大学招收推免研究生
南京中医药大学2020年接收推荐免试硕士研究生简章
一、申请条件
1.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热爱医药事业,遵纪守法,身心健康;
2.品行表现优良,本科期间无任何违法违纪记录;
3.符合我校相应专业的报考条件(详见《2020年攻读硕士学位研究生招生简章》);
4.获得本科毕业院校推荐免试资格并经推荐高校公示及“全国推荐优秀应届本科毕业生免试攻读研究生信息公开暨管理服务系统”(以下简称“推免服务系统”)备案的优秀应届本科毕业生;
5.毕业时须取得本科学历及学士学位。
二、接收计划
我校2020年接收推荐免试硕士研究生规模不超过全日制硕士招生计划的50%,详见《2020年接收推荐免试硕士研究生招生专业目录》。研究生院将及时公布接收推免生的情况,拟接收推免生人数以最后确认录取人数为准。
三、奖励政策
1.我校录取的推免生,可获得国家助学金(每生6000元/年);第一学年可直接获得硕士学业奖学金一等奖(12000元);
2.学校设立“推免生新生奖学金”。
一等奖:在推荐学校(含本校)中医学、中药、药学、中西医结合、临床医学、基础医学、生物学、护理学专业综合成绩排名前1%(含1%)者,入学后可获得一次性奖励15000 元;
二等奖:在推荐学校(含本校)中医学、中药学、药学、中西医结合、临床医学、基础医学、生物学、护理学专业综合成绩排名 1%(不含1%)至5%(含5%)者,入学后可获得一次性奖励8000元;
三等奖:其他推免生入学后可获得一次性奖励4000元。
说明:中医学、中药学、药学、中西医结合、临床医学、基础医学、生物学、护理学专业本科综合成绩排名依照教育部“推免服务系统”备案信息(综合名次ZHMC、排名人数PMRS)为准;若推荐学校排名人数低于100人(含100人),则排名第1的学生可获一等新生奖学金,排名第2的学生可获二等新生奖学金,其他学生可获三等新生奖学金。
推免生新生奖学金与国家奖学金、学业奖学金、国家助学金可以兼得。
3.其他奖励政策
(1)我校录取的推免生,优先选择专业及导师,包括优先安排校本部、直属附院的导师。
(2)录取为中医学院·中西医结合学院、医学院·整合医学学院、药学院各专业的推免生,同等条件下可优先参加我校国际合作项目的培养。
(3)录取为中医学院·中西医结合学院、医学院·整合医学学院、药学院相关专业的推免生,硕士阶段达到培养要求,可免试进入硕博连读培养方式培养。
(4)对于省外和省内非南京市高校的推免生,在拟录取后分别一次性获得500元和200元的差旅补助。
四、申请材料
1.《南京中医药大学2020年接收推荐免试硕士研究生申请表》(见我校研究生院网页通知);
2.申请人身份证、学生证原件及复印件;
3.本科在校期间学习成绩单,加盖院校教务处公章,并密封后在信封封口骑缝处加盖院校教务处公章;
4.英语等级证书或其他外语能力证明材料原件及复印件;
5.可提供公开发表的学术性论文、出版物或取得具有学术水平的工作成果的复印件或证明信;
6.参加我校2019年优秀大学生夏令营者,携带结业证书原件及复印件;
申请人须保证以上申请材料的真实性,复试时将申请材料交由相关招生单位审核,复印件交由招生单位存档。如发现材料虚假,立即取消其复试及录取资格。
五、接收程序
1.我校接收推免生工作方案、录取结果等相关信息将陆续通过研究生院主页招生信息栏发布,请考生及时关注。
2.申请考生必须严格遵守我校接收工作日程安排,超过有效时间视为主动放弃。
六、资格复审
推免生新生入学报到时将按以下要求进行资格复审,复审通过者方可入学,未通过者将被取消入学资格。
1.完成本科培养方案规定的所有课程及实践环节(含毕业论文或实习),按时毕业并获得学士学位,入学报到时须提供毕业证书、学位证书原件;
2.本科所有课程不得有不及格,入学报到时提供本科成绩单原件;
3.推免生须提供真实材料进行资格审查,如有材料虚假,我校将取消其入学资格。
七、工作纪律和监督
1.推免生复试专家组成员名单在复试结束前为国家秘密级文件,各招生单位在复试组织过程中须严格执行保密规定,如有泄露,将严肃追究泄密人责任。
2.学校纪检监察处全程负责推免生复试及录取的监督工作。
3.所有公示信息在研究生院主页发布,请考生及时关注相关信息。
4.研究生院招生办公室联系方式:
地址:江苏省南京市栖霞区仙林大道138号
邮编:210023
电话:(025)85811028
传真:(025)85816077
E-mail:nzyyzb@njucm.edu.cn
南京中医药大学2020年接收推荐免试硕士研究生工作方案
为确保我校2020年接收推荐免试硕士研究生复试及录取工作顺利完成,按照教育部和江苏省教育考试院有关文件精神,根据“全面考查、综合评价、择优选拔”的推免生评价体系和工作机制,现制定《南京中医药大学2020年接收推荐免试硕士研究生工作方案》,请各招生单位、各位考生遵照执行。
一、接收办法
1.为做好2020年推免生工作,我校将开通接收推免生网上预报名系统(https://202.195.210.88/zsgl/tmsgl/default.aspx)。有意向报考我校的推免生请于9月19-23日登陆我校推免生预报名系统提交申请。
2. 9月24-25日,学校对预报名考生进行资格审核,各招生单位择优确定复试名单并通知。
3. 9月25-28日,各招生单位组织进行推免生复试,拟定“优录”考生。
4.“拟优录”的考生须在9月29日前按照“拟优录”的专业和方向在教育部“推免服务系统”中进行填报,并在12小时内确认我校发出的复试通知及录取通知,否则视为放弃。
二、组织与管理
1. 学校研究生招生工作领导小组负责领导和统筹全校推荐免试硕士研究生复试及录取工作。研究生院严格按照教育部和省教育考试院有关要求,做好所有复试环节的组织协调、拟录取结果公示与上报工作。
2. 各招生单位成立推荐免试硕士研究生复试考核工作领导小组,组织本单位考生复试工作,并协助研究生院做好复试其他工作。复试过程要求全程录音录像,音像资料由各单位保存至录取工作结束。
三、报到及资格审查
1. 复试时间:
9月25日-9月28日,以各招生单位通知时间为准。
2. 复试地点:
由各招生单位另行通知。
3. 报到及复试时考生须携带下列材料:
(1)《南京中医药大学2020年接收推荐免试硕士研究生申请表》(预报名系统下载);
(2)考生身份证、学生证原件及复印件;
(3)本科在校期间学习成绩单,加盖院校教务处公章,密封后在信封封口骑缝处加盖院校教务处公章;
(4)英语等级证书或者其他外语能力证明材料原件及复印件;
(5)考生可提供公开发表的学术性论文、出版物或具有一定学术水平的工作成果复印件或证明信;
(6)参加我校2019年优秀大学生夏令营者,携带结业证书原件及复印件;
(7)符合差旅补助标准的考生请携带车票。
注意:请各招生单位在考生报到时,参照《2020年攻读硕士研究生招生简章》及《2020年推荐免试硕士研究生招生简章》报考条件认真审核。所有考生报考材料的复印件由各招生单位存档。凡未进行资格审查或资格审查时发现有不符合报考条件或提供虚假信息的考生,一律取消其复试资格。
四、复试与录取
1.对于报考我校多个专业的考生,一律视为服从我校安排,同一批次只安排参加其中一个专业的复试。
2. 复试考核内容包括外语、专业基础知识、专业技能和综合素质,分值为专家组所有成员打分结果的算术平均值,总分为100分,低于60分不予录取。
五、工作日程安排
序号
工作内容
完成时间
1
符合申请条件的推免生(包括本校及外校考生),登陆https://202.195.210.88/zsgl/tmsgl/default.aspx进行预报名。
9月19-23日
2
各招生单位确定推免生复试名单,并通知;
各招生单位组织复试工作;
各招生单位确定推免生拟“优录”名单,报研究生院审核。
9月24-28日
3
“拟优录”的推免生按照“拟优录”专业、方向通过教育部“推免生服务系统”填报志愿,并在12小时之内接受研究生院复试通知、确认录取通知,否则视为放弃。
9月29日
4
研究生院更新各专业推免计划,已经录满的专业将在教育部“推免生服务系统”中关闭。
9月30日
5
未录满的专业在教育部“推免生服务系统”中继续接受志愿填报。
10月8-12日
6
研究生院通过“教育部推免系统”向符合条件的申请考生发送复试通知,分批次组织后续推免复试工作。后续复试工作根据申请者优先确认原则,择优选拔,额满为止。
7
研究生院公示拟录取名单。
10月12-25日
六、其他说明
1. 我校将通过“教育部推免系统”及时更新接收推免生剩余专业情况,分批次组织后续推免复试工作,请考生关注。
2. 我校各招生单位有专人与报名同学联系确认相关信息,请确保填写的联系方式准确并处于畅通状态。
3. 联系地址:江苏省南京市栖霞区仙林大道138号12#信箱 南京中医药大学研究生院招生办公室
邮政编码:210023
联系电话:025-85811028
传真025-85816077
E-mail:nzyyzb@163.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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