请大家帮忙分析一下
去年七月我老公入职的某高校,待遇明确表示可以以劳务派遣的方式安置研究生学历以上的家属。今年三月底开始安置家属工作,四月一号按照公务员标准进行体检,因为我视力有点弱,体检报告上不能给写合格,在我们询问几次,人事处都说要领导讨论之后,在15号给我们回复说不能录用。我现在想不明白两点,第一,高校普通的行政工作为什么对视力会有要求,毕竟我也研究生毕业了,生活自理能力是没有问题的。第二,当初承诺的家属安置,现在不是因为有重大疾病隐患而拒绝,这算不算违背什么法则,但是他们至今也没有跟去年入职的博士签订合同,是不是只能我们吃哑巴亏走人?
当然其实我们心里已经准备走人了,只是觉得心里膈应,我也不是找不到工作,在来这所城市之前,我是跟朋友一起开的辅导班,不说赚多少,至少能够养活自己,也认识了一群可爱的小朋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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