项目书中能否说部分实验在博士学习导师的单位完成
大家好。
马上开始申请青年科学基金了,有个问题想咨询一下大家。
现在工作的单位由于条件限制,我的项目中有一小部分实验不能在现工作单位完成,想在自己博士学习的导师所在单位完成,两个单位在同一个城市,导师也同意。请问这种情况,我在项目书中,可以说我的部分实验在博士学习的单位完成吗,如果项目书中提到了,需要当作合作单位吗,还是不需要?
谢谢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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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家好。
马上开始申请青年科学基金了,有个问题想咨询一下大家。
现在工作的单位由于条件限制,我的项目中有一小部分实验不能在现工作单位完成,想在自己博士学习的导师所在单位完成,两个单位在同一个城市,导师也同意。请问这种情况,我在项目书中,可以说我的部分实验在博士学习的单位完成吗,如果项目书中提到了,需要当作合作单位吗,还是不需要?
谢谢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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可以在可行性部分稍作说明,不用过分强调,也没有必要作为合作单位
通用的测试设备不需要有,哪儿都能做,专用的设备只要说明可以解决测试问题即可!
一个青年基金还要合作单位,而且是由于条件所限,这样的理由可能不太合适,会被人认为不具备完成项目的硬件条件吧,个人意见,仅供参考!
是专用设备,请问项目中,是说部分实验将在博士导师单位完成,这句话能出现在项目书中吗,谢谢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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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觉得我的回帖已经说的很明白了,还需要怎么说呢
常规的测试表征设备最好是自己单位可以解决。某些需要相对高端设备的测试可以说利用其他单位的资源,也不必特意提是你以前老师的。并且这个测试结果对你的研究是应该是起进一步拔高作用,而非日常必须,没有它研究完全没法进行。
评审人不可能实际去调查你们单位到底有啥仪器,你自己能搞定就行,直接写上设备条件不足会被认为不具有完成工作的基础。
不需要合作单位
没必要合作单位,但是需要提一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