请问各位大神,我的青基评审意见有一条: 预算中,劳务费3.75万元,建议按研究生人数和工作月数细算。其他支出1.0万元,包括市内交通费等,应归为差旅费之列。材料费中办公用品(1.2万元)应详细说明要购买哪些办公用品。 是否需要根据上述意见进行修改呢? PS我的批准申请书里面修改意见为空! 返回小木虫查看更多
祝福
没有上会。 费用预算不规范。找一个中的本子看一下就明白了。
祝福
那我能不能把其他支出1.0万元(包括市内交通费等)直接加到差旅费里面呢?
我申请25.7,批了25,那我是不是可以把办公用品砍掉0.7呢?
没有上会。
费用预算不规范。找一个中的本子看一下就明白了。
预算肯定要改的,我申请25.7,批了25,要砍掉0.7.
听说设备费/差旅费/劳务费不允许增,是这样吗?
另外,那我能不能把其他支出1.0万元(包括市内交通费等)直接加到差旅费里面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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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次申请,确实没有经验,预算做的不好。不过这位专家可能认为创新型较强,给了优先资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