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8年湖北师范大学城市与环境学院招聘实验员公告
2018年湖北师范大学城市与环境学院招聘实验员公告
我院决定近期公开招聘专职实验员1名。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条件
(一)基本资格条件:
1、遵守国家法律、法规,无违法、违纪行为;
2、具有良好的品行和职业道德;
3、身体健康,具有正常履行岗位职责的身体条件;
4、符合招聘岗位所需的其他具体条件及资格要求;
5、年龄30周岁以下(含)。
(二)岗位资格条件
1、专业要求:地理科学、环境工程及相关专业;
2、学历学位要求:硕士研究生及以上,硕士(学硕)双证,第一学历为本科;
3、有实验室管理工作经验、大型仪器操作经验、实践操作技能证书者优先。
二、岗位待遇
试用期一年,按湖北师范大学合同用工管理办法执行。
三、招聘程序
1、有意向者请将纸质简历或电子简历邮寄至湖北师范大学城市与环境学院(地点:黄石市黄石港区磁湖路11号湖北师范大学科技大楼八楼,程老师收;E-mail:1462687001@qq.com,联系电话:0714-6571579)。邮件主题格式为“毕业学校—学历层次—所学专业—应聘实验员”。
2、学院对应聘人员简历进行汇总筛选并电话通知符合条件的应聘人员参加考核,未接到电话通知的应聘人员视为简历筛选不通过,不再另行通知。
接到通知的应聘人员请在规定时间到我院报到进行资格审查。报到时须提供本人身份证、学历、学位证书(如是应届毕业生需提供就业推荐表和毕业学校出具的相关学历、学位证明)及获奖证书等原件和复印件以及个人纸质简历1份。
3、成立实验员考核选聘小组,按学校规定程序对符合条件的应聘人员进行考核。
城市与环境学院
二〇一八年六月十一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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