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参与人简历模板中,有这样一项: “曾使用其他证件信息(申请人应使用唯一身份证件申请项目,曾经使用其他身份证件作为申请人或主要参与者获得过项目资助的,应当在此列明)” 请问在这个地方,是写“无” 还是写参与人的身份证号码? 谢谢。 返回小木虫查看更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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楼主把“曾使用其他证件信息(申请人应使用唯一身份证件申请项目,曾经使用其他身份证件作为申请人或主要参与者获得过项目资助的,应当在此列明)”这句话多读几遍,我觉得没有任何难理解的地方呀,
没有曾用身份证就写无
写无即可,你在系统里面输入过参与者的身份证号,但是基金委怕这个人换过身份证号,所以就加了这么一项,让你确定他们始终就一个身份证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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楼主把“曾使用其他证件信息(申请人应使用唯一身份证件申请项目,曾经使用其他身份证件作为申请人或主要参与者获得过项目资助的,应当在此列明)”这句话多读几遍,我觉得没有任何难理解的地方呀,
没有曾用身份证就写无
写无即可,你在系统里面输入过参与者的身份证号,但是基金委怕这个人换过身份证号,所以就加了这么一项,让你确定他们始终就一个身份证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