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家基金“附件材料”理解?
国家基金上传附件材料有如下说明,指的是只能上传申请人最多5篇代表性论文?还是,可以上传,比如,申请人5篇,主要参与者3篇,共8篇,行不行呢?谢谢!
(二)附件材料(逐项上传)
上传的电子附件材料应为项目申请人和主要参与者取得的代表性成果或者科技奖励。
1.提供5篇以内申请人本人发表的与申请项目相关的代表性论文电子版文件;
2.如上传专著,可以只提供著作封面、摘要、目录、版权页等;
3.如上传所获科技奖励,应提供国家级科技奖励(国家自然科学奖、国家发明奖、国家科学技术进步奖)、省部级奖励(二等以上)奖励证书的电子版扫描文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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京公网安备 11010802022153号
我觉得不行吧 这上面写得很明确啊
以前都是5篇论文首页扫描即可!
要求写的很清楚,只能是申请人本人发表的代表性论文,当然,挂名的也算
可以是本人通讯作者的吗
上传的电子附件材料应为项目申请人和主要参与者取得的代表性成果或者科技奖励。
1.提供5篇以内申请人本人发表的与申请项目相关的代表性论文电子版文件;
好像有些矛盾,前面说了申请人和主要参与者,下面的1中又说本人发表的,倒是没说本人必须为第一作者
对,我觉得也有点矛盾。后来我想是不是可以这样理解,本人5篇以下,主要参与者也可以有2至3篇,总数可以超过5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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