这种参与国家基金的情况属于限项吗???
参与的2项国家青年基金17年8月份获批〔但执行期是18年01月-20年12月〕,而我17年11月份刚评上了副教授。
请问这两项国家青年基金是属于副教授期间的限项范围吗,18年申请国基的话是否意味着做为副教授已经参与了2项,还是参与了0项呢???这种情况的是否参与取决项目的批准时间还是执行期呢???
请助各位专家、达人,感激不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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参与的2项国家青年基金17年8月份获批〔但执行期是18年01月-20年12月〕,而我17年11月份刚评上了副教授。
请问这两项国家青年基金是属于副教授期间的限项范围吗,18年申请国基的话是否意味着做为副教授已经参与了2项,还是参与了0项呢???这种情况的是否参与取决项目的批准时间还是执行期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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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觉得以当时申报基金系统里填的职称为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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请问这个问题你解决了吗?是以申请时间界定还是执行时间界定?
讲师期间的参与的不用限项,今年可以申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