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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东工业大学材料与能源学院先进材料协同创新中心博士后招聘

作者 cainiaorui
来源: 小木虫 2250 45 举报帖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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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研究方向
能源材料
二、申请条件
达到国家规定的博士后基本条件,且符合下列条件之一:
1、毕业于国外知名大学或国内重点院校及研究院(所),所在学科(实验室)为国家重点学科(实验室);或师从名师(国家级人才工程获得者或学科领域重要科学家),研究课题为国家重点领域前沿课题。
2、“全国百篇优秀博士学位论文”、“全国百篇优秀博士学位论文提名”、“中科院优秀博士学位论文”、省级“优秀博士学位论文”获得者。
3、以第一作者在SCI三区以上杂志或在本学科顶级期刊发表学术论文1篇以上者;或在SCI四区以上杂志或在本学科重要期刊发表论文3篇以上者;或作为第一发明人(列第二的,第一发明人应是该博士指导教师)获得发明专利(进入实审)2项以上者。
三、待遇
1、工资待遇:基础年薪25万元起+奖励
(1)在站期间如获得国家基金(含青年基金)或中国博士后科学基金特别资助者,学校另发奖励5万元。同时合作导师或团队还将根据博士后在校工作贡献另加奖励工资。
(2)科研奖励。在站期间取得重大科研成果者,按照在职老师的科研奖励办法予以奖励。包括但不限于“对被SCI(SCIE)收录的国际期刊杂志论文(不包括单页短文和会议论文),一区奖励5万元,二区奖励4万元,三区奖励1万元,四区奖励0.3万元,分区标准参照中国科学院国家科学国书馆世界科学前沿分析中心(原中科院情报所)的JCR期刊分区数据为准,按大类分区”等。
2、国(境)外机构联合培养与交流(带薪):经本人申请,合作导师及团队推荐,可带薪赴国(境)外机构进行联合培养与交流。在站满一年,可申请不超过6个月;在站满2年,可申请不超过12个月。
3、职称评审:进站满一年者,经所在流动站推荐,可申报相应专业技术资格。
4、留校工作政策:学校为优秀博士后提供留校优先政策,即在站期间同时获得以下成果条件的,在自愿的前提下,可优先进入学校编制内教师队伍。
(1)在站期间,主持国家自然科学基金或社科基金项目(含青年基金)1项或中国博士后科学基金特别资助项目1项;
(2)在站期间,以广东工业大学为第一作者单位发表SCI论文或本学科顶级学术期刊论文2篇;或发表SCI论文1篇并有2项发明专利进入实审阶段。
此外,对出站时达到学校“青年百人计划”引进条件的博士后可按“青年百人计划”待遇优先留校工作。
5、住房:为已婚博士后提供2室1厅的公寓,为未婚博士后提供1室1厅的公寓。公寓配备基本生活设施,房租及水电等按学校有关规定执行。如学校无法提供博士后公寓时,则发放博士后住房补贴3000元/月。
6、社保及配偶子女随迁:按照社保规定购买相关社保。配偶和未成年子女如随该博士后流动的,可申请办理暂住户口。
四、应聘方式
请将个人详细简历发送至xhrui@gdut.edu.cn(芮先宏)。 返回小木虫查看更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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