参与人员工作单位写错了(少写一个字),能申诉成功吗
接到不予受理的邮件,原因是参与人员的单位写错了,正确的应该是“XXX研究所”,申请书中少写一个“所”字,成了“XXX研究”。共三个参与人员,都是同一单位,其它两个都正确,只有这一个有问题。想申诉,请教高手,有希望吗?谢谢。
原件如下:
不予受理原因:
23.依托单位或合作研究单位未盖公章、非原件或名称与公章不一致【具体原因:申请手续不完备,签字和盖章页,参与人(XXX)工作单位名称(XXX)与公章(XXX所)不一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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京公网安备 11010802022153号
低级错误,基本没希望
低级错误,不能申诉!
不能,明年继续吧
有时候,真觉得,这种失误去卡掉初审者,太不公平啊。
试试啊!不申请复审一点希望没有
,
这从另一个方面是在锻炼我们的认真负责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