请问在参与人简历部分,参与人文章比较多, 其中有一篇文章参与人是通讯,第一作者忘了标记井字号,已经提交,这种情况初审会有影响吗 返回小木虫查看更多
共同第一作者需要加,如果你是第一作者,不需要加,但是需要加粗。
第一作者不要加#号
退回来
可以退回来的
参与人简历部分也要标么?
共同第一作者的时候才需要
共同第一作者需要加,如果你是第一作者,不需要加,但是需要加粗。
第一作者不要加#号
退回来
可以退回来的
参与人简历部分也要标么?
共同第一作者的时候才需要
说明很清楚啊,是你自己理解有误
“唯一第一作者且非通讯作者无需加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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