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基面上申请书的立项依据与研究内容要求最多8000字很严格吗?
最近撰写2017年国基面上申请书,有个要求是立项依据与研究内容要求是4000-8000字,写完后字数一统计是11000字,然后就精简直到9600字,感觉无法再精简了,请问这个立项依据与研究内容要求最多8000字很严格吗?
如果实在是需要再次精简的话,几个大标题内容,比如 1. 项目的立项依据、2. 项目的研究内容、研究目标,以及拟解决的关键科学问题(此部分为重点阐述内容)3.拟采取的研究方案及可行性分析(包括研究方法、技术路线、实验手段、关键技术等说明);4.本项目的特色与创新之处;5.年度研究计划及预期研究结果(包括拟组织的重要学术交流活动、国际合作与交流计划等)。
应该再次精简哪个标题里的内容比较稳妥或者说可能不太重要, 个人感觉都挺重要的,谢谢回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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京公网安备 11010802022153号
写太多了说明你提炼不到位。
评审人都是专家,科普之类的背景可以少讲点。
从来都没按照8000字写,一般都超过这个数字,当然,也不是求多,说明白即可。
我写算参考文献6000多,我都觉得很多了
减到一万内没事!
那你的接近100页了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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