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博士后出站后户口问题
涉及到户口问题还是比较迷茫,拨打博管会电话也无人接听,只好在此跟各位有经验的前辈们咨询。请各位不吝赐教,万分感激。
本人北京博后,今年7月份博后出站,准备留京工作(非事业单位),看到之前的博后户口政策中提到需要工作单位具有人事权,想跟各位咨询一下:
1.这里提到人事权指的是什么?什么样的单位具有人事权?
2.如果单位没有人事权,并且在京没房产,户口如何解决呢?是否是落到北京的某个人才市场,并且只解决个人户口?
3.如果在京有房子,户口是否可以直接迁到房子上?如果可以迁,是在站期间迁还是出站后迁?这个情况下,跟单位的人事权是否还有关系?
在此感谢各位的指点。
提前祝各位前辈新年快乐,身体健康,万事如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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京公网安备 11010802022153号
1.一般高校,科研院所,大型国企和部分高科技企业都有独立人事权,有些与人才市场有协议的公司也可以落户
2.没房产+没人事权单位或公司与人才无协议,以我的理解户口会打回原籍,更别说解决家属户口了
3.即使有房产也要有人事权单位或协议单位接收才能把户口落在房产上,且只能出站时办理落户,过期不候在站期间也不能办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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办理出站手续时博管会系统里就需要提交单位接收函的,你不是7月才出站,抓紧时间找有人事权的单位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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