已有青年项目,关于申请地区项目的问题
情况如下:
1. 手上有一个国自青年项目,2016.1-2018.12。
2. 刚刚评了副教授,省里已经在11月11日公示,预期在明年3月份(一般交自科申请书的时候)之前,副教授应该能正式审批下来,但是好像不会发职称证书(我省往年情况,职称证书是在来年5月发)。
3. 独立工作以来(2014-今)的论文情况如下,一作或通讯SCI论文4篇,但都在1-3.5分之间,算是很一般的(目前引用次数分别为75、12、1、0)。而且关键是这4篇论文都与目前的青年项目无直接关联,都是省里项目的成果。换句话说,已经做了1年的国自还没有很直接的产出。
请问大家:
1. 是否具有申请来年地区项目的资格(我在西部地区,我校一般都申请地区,而非面上项目)?我的理解是可以申请,因为副教授基本拿下来。
2. 如果有资格申请,但科研成果不算突出,评审专家是否会因为我有青年项目,而直接否决地区项目的申请?或者因为我的青年项目还没有直接产出,而以精力不足为理由否决项目。
求教各位有评审经历的前辈意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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