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圳大学招收电化学能源方向博士后
一、研究方向
新型碳材料、电化学能源(锂、钠电池,超级电容,电催化,锂空,钙钛矿电池等)相关领域。
二、合作导师
(1)高超教授,浙江大学高分子系,国家杰青,全碳气凝胶研究入选2013年度中国十大科技进展
(2)邓立波博士,深圳大学化学与环境工程学院。
三、工作地点
科研工作在浙江大学和深圳大学同时开展,可根据具体项目情况安排在浙江大学和深圳大学的工作时间。
四、应聘条件
(1)近年内已获得博士学位或已取得被授予博士学位的资格;
(2)有很强的英语阅读能力和英语写作能力;
(3)应聘者需具有良好的高分子化学、材料科学基础和相关研究背景;
(4)具有优良的团队合作精神;
(5)撰写的研究论文已在高水平国际学术期刊发表或接受发表者优先;
(6)能尽早加入课题组者优先。
四、待遇(税后年薪25万元以上)
聘期待遇包括以下几部分(除下面第6条之外的基本税后年薪为25万元以上,发表论文额外奖励):
(1)按深圳市人事局有关博士后考核与津贴发放标准,12万元/年(税后);
(2)深圳大学提供基本生活津贴7000元/月(税前);符合下列条件之一者,再额外补贴2000元/月(税后):
(a) 近1年内从世界排名前200名高校(包括国内高效,以泰晤士排名为准)获得博士学位;
(b) 博士期间发表JCR二区或以上级别论文三篇以上(含)
(3)政府每月发放2240元房补(不扣税);
(4)学校每月200元误餐补贴,每年发放10个月;
(5)导师每月发放不少于2000元科研津贴(税前);
(6)根据发表论文档次给与相应奖励;
(7)优秀博士后可按深圳大学人事部门政策要求申请优先转为教师;
(8)出站博士后符合深圳市后备级人才条件的,可以申请80万元的住房补贴;
(9)有1年以上海外经历的,留深工作可以申请深圳市孔雀计划160-200万住房补贴;若留深大可申请300-500万科研启动经费。
(10)按深圳市政府有关规定,对出站后留深工作者给予30万元科研启动经费;
(11)博士后人员进站,可自愿选择落户深圳市。选择落户深圳市的,其配偶及未成年子女可办理随迁入户。博士后子女入托、入学等按深圳市相关条例执行。
五、联系方式及应聘程序
应聘者请提供以下材料:
个人简历(包括出生年月),教育背景,科研成果,发至:denglb@szu.edu.cn(邓老师)
初筛后进行电话面试。电话:0755-2653615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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