未发表的成果放在基金申报书中的哪部分比较合适?
现有一些未发表成果,属于已发表成果和申请项目之间的过渡或是桥梁,能够说明申请项目的可行性,请问大侠们放在哪部分比较合适?
目前存在以下纠结的地方:
(1)放在立项依据部分说明为什么要立项。主要思路是:根据目前研究的结果,产生一想法,初步实验得到一些未发表的成果,说明这个想法可行,项目的研究内容是在初步实验的基础之上改进。
(2)放在可行性分析方面,用这些未发表的成果说明项目的可行性
(3)放在研究基础部分,作为已发表成果和申请项目之间的桥梁。
请各位大侠们不吝赐教,万分感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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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放在可行性分析方面 为妥。
可行性分析或者研究基础(不要以论文的形式说,要以你得到了哪些有利于你研究的结果)都可以。
根据楼主所述,放在可行性部分比较好
请问不要以论文的形式说是什么意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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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果是技术,不需要提是否未发表(已发表的可以提),提了反而让人觉得不成熟
如果是在审的论文,放在研究基础里即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