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所涉及的关键技术需突出重点”
“针对***问题研究***等问题,对于***具有重要意义。***是个复杂问题,属交叉领域,申请者提出***等具体方法,具有一定的创新性。申请者前期工作扎实,研究方案具体可行。科学问题需要进一步凝炼,所涉及的关键技术需突出重点。”
我去年的NSFC青年基金申请书在写“2.3 拟解决的关键科学问题”时明确写了3点,每一点后面且紧接着用一段文字进行了进一步阐述,使得“2.3 拟解决的关键科学问题”这一部分篇幅刚好占了一面,
但上面评审人说的最后一句 “科学问题需要进一步凝炼,所涉及的关键技术需突出重点。” 怎么修改好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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京公网安备 11010802022153号
写得太多,没法突出你的关键点。评审人认为你没把握关键点
谢谢!
但“2.3 拟解决的关键科学问题”这一部分篇幅刚好占了一面,也不算多吧。。。
那“科学问题需要进一步凝炼”后,“2.3 拟解决的关键科学问题”这一部分篇幅占多少合适呢?
“所涉及的关键技术需突出重点。”
我3个关键问题涉及了3个关键技术,都是我NSFC青年基金的重点研究内容,难道这3条研究内容(3个关键技术)不能是同等重要,还必须只突出其中1,2个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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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是把关键技术和关键科学问题搞混淆了。它们根本都不在一个大标题下面。具体答案去找车成卫写的一篇如何写基金的文章,里面详细解答了你的疑惑
拟解决的关键科学问题是指研究内容的重点和难点,不要与研究内容完全重复,关键问题的个数也应少于研究内容,需要提炼的。字数一般占6-10行足够,怎么会A4纸1页呢?评审专家当然可以说你的关键科学问题需要进一步提炼。
至于关键技术是指在研究方案实施过程中需要使用的,与前面的关键科学问题不是一个概念,而且可以缺省,只要在研究方法、技术路线、实验手段等说清楚了,不必单独列出关键技术小标题的。
拟解决的关键科学问题1-2条,短小精悍,切中要害。所涉及的关键技术一到两个,确保是关键的技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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