请问自然基金中“代表性研究成果和学术奖励情况 ”填写的一些细节问题
尊敬的各位大侠:
我最近在填写“国家自然基金项目申请书”,其中有一个栏“代表性研究成果和学术奖励情况 ”。
我想知道:
1. 只能必须填写“申请人”本人的论文著作吗? 还是可以把项目主要成员的论文也写进去?
2. 依照基金委的要求:论文成果按时间倒序安排。 那如果把项目成员的论文写进去,该怎么安排论文成果的次序?
是不是先排“申请人”的论文列表,然后再排“项目成员”的论文列表?
真诚的期待您的回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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京公网安备 11010802022153号
这个问题,我已经解决了,答案是:不能加项目的成果!
因为仔细注意栏目名称:“申请人成果”
你可以先看一下参与人简历的模板,今年分的比较细,一作、通讯、非一作非通讯,在系统里设置好,每一类倒序即可
在成果引用中,
应在论文作者姓名后注明第一/通讯作者情况:所有共同第一作者均加注上标“#”字样,通讯作者及共同通讯作者均加注上标“*”字样,唯一第一作者且非通讯作者无需加注
但是所有第一作者文章 后面均有“#” 去不掉 怎么办呢
另外 一定要按倒序排列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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