打算申报面上项目,有个海外兼职教授和研究方向基本一致,可否将其工作单位写成本校作为团队成员之一申报国基呢?还是写成海外原单位,然后加一个知情同意函呢?谢谢啊! 返回小木虫查看更多
可以,如果关系不在本单位,需要有教授本人的同意函。
这个理论上应该是可以的。
完全可以,需要本人签名的书名同意函。
如果他以个人名义参加有个人同意函就可以,要是以单位就要走单位的
这个应该是可以的。
可以,如果关系不在本单位,需要有教授本人的同意函。
这个理论上应该是可以的。
如果单位都写成本校了,应该是不需要同意函吧?
关键是本校审查的时候认可不认可?或者是会不会评审的时候,专家提出异议。另外如果是海内外聘任教授,我刚才查了一下,还需要出具单位的聘任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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完全可以,需要本人签名的书名同意函。
如果他以个人名义参加有个人同意函就可以,要是以单位就要走单位的
这个应该是可以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