请教虫友:国家社科基金申报书的提示是否需要保留?
请教虫友:国家社科基金申请书、活页上的提示,也就是如下:
本表参照以下提纲撰写,要求逻辑清晰,主题突出,层次分明,内容翔实,排版清晰。除“研究基础”外,本表与《申请书》表二内容一致,总字数不超过7000字。
1. [选题依据] 国内外相关研究的学术史梳理及研究动态;本课题相对于已有研究的独到学术价值和应用价值等。
2. [研究内容] 本课题的研究对象、总体框架、重点难点、主要目标等。
3.[思路方法] 本课题研究的基本思路、具体研究方法、研究计划及其可行性等。
4.[创新之处] 在学术思想、学术观点、研究方法等方面的特色和创新。
5.[预期成果] 成果形式、使用去向及预期社会效益等。
6.[研究基础] 课题负责人前期相关研究成果、核心观点等。
7.[参考文献] 开展本课题研究的主要中外参考文献。
因为上面的提示已在正文的标题上得以体现,是否还要保留啊?请赐教,谢谢!
返回小木虫查看更多
今日热帖
京公网安备 11010802022153号
要保留吧。我看到几份去年申中的本子是这么处理的:活页保留不动,下面填写时仅写标题,不再将这些提示附上(以之为小标题);申请书中见到两种处理方式,第一种同活页处理,第二种也是保留,但直接以之作为标题,内容在下面直接填写,
社科基金不像自然基金明确要保留这些内容,但一般都保留源信息。
其实也只是让【参照】,不放心的话就把它们直接作为小标题来填写就是了。
1.xxx
xxxx
2.xxx
xxxx
3.xxx
xxxx
必须
建议保留,就这点字,也不会影响很大吧,不过这也没专门的规定,大部分都留着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