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青年基金申报】人员分配与预算问题(有合作单位)
刚毕业入职博士,特任副高,拟联合母校申请青年基金
人员初步定为本人(副高),依托单位副高1,硕士2,母校博士1,硕士1,求问各位是否合适?
另预算表编制说明中有这么一段话
”有多个单位共同承担一个项目的,依托单位的项目负责人(或申请人)和合作研究单位参与者应当根据各自承担的研究任务分别编报资金预算,经所在单位科研、财务部门审核并签署意见后,由项目负责人(或申请人)汇总编制。“
这个“经所在单位科研、财务部门审核并签署意见后”怎么理解,是否为两个单位科技处、财务处分别盖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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京公网安备 11010802022153号
祝福
祝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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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的情况和你相似,本来想联合母校一起申请,后来想想太麻烦,就去掉合作单位了
应该是不用两个单位的盖章的,大体意思就是您跟另一个单位的项目组成员商量好相应任务的费用额度,以免产生不必要的财务纠纷。
纠正一下上一条我的回复。问了我们单位,说若有合作单位的话,必须在申请书的最后一页单位盖章那里,也要盖上合作单位的章。。。反正是麻烦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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