计划书很纠结是选择按申请书执行,还是选择根据研究方案修改意见修改
rt,信息一处的。我的基金通知书里3个专家其中一个有建议,但是研究方案修改一栏中是空白的。看论坛里的讨论说计划书按照申请书执行即可。可是基金委发的邮件中特意列出了两条:
(1) 因为绝大多数项目的批准经费都与申请经费不同,且部分项目的研究期限按基金项目管理办法做过规范化调整,所以我们建议所有项目在计划书“正文”选项中,选择“根据研究方案修改意见更改”。
(2)计划书的研究内容同申请书完全一样者,也请在注明研究内容同申请书后,将年度研究计划填写到计划书中。请勿将申请书中 “项目的立项依据”、“项目的研究内容”、“拟采取的研究方案和可行性分析”、“特色与创新之处” 的内容拷贝到计划书中,以免计划书不能通过审核,影响拨款。
所以目前就很纠结,到底该怎么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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京公网安备 11010802022153号
建议按2执行
我认为,只要“研究方案修改”一栏中是空白的,就不必修改,果断直接选择“按申请书执行”
和你一样,信息1处的,也没有修改意见,我觉得按他们说的处理吧:根据修改意见修改,然后在正文中说按申报书执行
我也是信息一处,是不是需要把年度研究计划贴到正文就OK? 其它的就填按申报书执行?
没有修改意见,说明评审人的意见并不被大家认同。所以选择按照申请书执行~。如果你现在觉得自己以前的方案不如评审人的,认真修改吧。毕竟能顺利结题才是最重要
有专家意见就好好修改,看不到的就不用参考了,一切按照评审意见修改就行了,恭喜!
专家倒是没有说要修改研究方案,只是就申请书的内容提了一个问题。我打算还是写研究内容和目标按照申请书执行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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