通讯评审的意见,需要修改吗?在哪里进行修改?
2015青基幸运获批,今天收到邮件通知填写计划书事宜,看通讯评审意见,其中有两个优先资助,还有第三个专家未写明什么资助类型,但这第三个专家提出了补充修改要求,其意见为:本申请采用xxxxxxxx,采用xxxxxxxx,用于xxxxxxxx,项目立意新颖,具有较好的科学意义和应用价值,研究内容和技术路线可行,且申请者具有一定的工作基础,能够保证项目工作的开展。但是,申请者未阐述本申请与此前所申请的省博士启动基金和原单位科研项目在研究内容方面有什么不同之处,需要说明。
想问各位前辈、大牛,该意见可能是什么资助类型?这位专家提出的需要说明此前主持和参与的项目与本青基项目的不同之处,现在,应该在哪里给出详细说明?如果在计划书中写,该怎么写?(我在此前提交的青基申请书中,已说明了省基金为本项目的实施完善了实验条件,但未说明区别;在原单位参与了很多课题,也说明已毕业离开原单位,离开了所有的项目组,且并 未利用那些经费进行科研,本项目具有很好的独立性)
补充:学部研究方案修改意见那里是空白的。
谢谢大家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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京公网安备 11010802022153号
应该是不用再修改了,放心好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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学部研究方案修改意见那里是空白的,你就不需要修改,
祝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