如题。两种情况: 一是排在第一位的是通讯兼第一作者,排在第二位的做共同第一作者; 二是排在第一位的是第一作者,排在第二位的做通讯作者兼共同第一作者; 以上两种情况哪种可行或者大伙儿见过上述情况中的哪一种?或者压根儿如此命名就不可行。向各位虫友咨询,谢谢! 返回小木虫查看更多
都行吧 只要作者之间没意见就可以吧
都见过的情况。都不应该成为问题的。
都行吧 只要作者之间没意见就可以吧
都见过的情况。都不应该成为问题的。
是吗?那我就放心了。做为一名菜鸟,我之前的认识是:通讯作者的贡献是最大的,大过第一作者,所以一个人如果已经做了通讯作者,就说明他是默认的对文章贡献最大的人。如果同时再做共同第一作者的话,在工作的具体贡献上面就会出现矛盾而无法自圆其说,所以才比较困惑于这个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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